知识点整理六十八、结算的程序
(1)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每一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对会员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结果有异议,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遇特殊情况,可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后两小时内通知交易所。每日结算完毕后,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余额时,会员必须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
(2)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结算:每一交易日结束后,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期货公司对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规定的标准时,期货公司应按约定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