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权的种类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用益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二、土地所有权
国家所有——城市市区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2、设立范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以上行为必须符合:①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②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③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④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四、地役权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需役地的转让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的转让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五、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一)专利权
1、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权利期限:(1)发明:20年;(2)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商标权
1、同其他知识产权不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方面。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三)著作权
1、著作权主体
单位作品: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委托作品: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2)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年;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
六、质权
1、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可以质押的权利:(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